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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明朝初年,有老朱同志这么一个狠人在,官场也有**,剥皮充草依旧没有办法杜绝吏治**,整体来说,洪武朝还算不错。
老朱同志是一个苦出身,知道普通百姓的苦难,所以在制定大明国策的时候,确实是体恤民情。就以为国阵亡的士兵来说,如果军官阵亡,其嫡长子可以继承职位,如果儿子年幼,可以发给全额工资一直到成年继承职位。如果没有嫡长子,则嫡长孙,次嫡长孙。
如果是士兵阵亡,无人承袭职位,则给三年全额军饷,随后减半。如果有子弟承袭士兵位置,则只给丧葬费。
如果病故,无人继承位置,则给父母、妻子终身半份军饷。如果士兵阵亡,给予妻子三年全额军饷,也就是三十六石大米,随后终身,月给三至六斗粮食。
可以说,明初的明军士兵,是不用担心身后事的问题,他们如果阵亡,朝廷会照顾他们的家人。
可问题是,再好经碰歪和尚,也会念歪了。
大明军队战斗力直线下降,就是因为万历**战争。这场战争,虽然以大明胜利告终,可是这两场战役中,明军伤亡约三万人马(也有资料说是五万人马)并且损失大量的物资、钱粮。
万历朝在**战争之后,财政已经出现了危机,为此聪明的大臣节省了抚恤阵亡士兵的标准,按照《经略复国要编》记载,明军入朝第一阶段,即日军败出平壤、开城、汉城三京为止),明军一共阵亡1241名官兵。
从恤金发放量可见明细:
阵亡将官九员,既都指挥使(正四品武官)二员,每员银十两。
千总二员(正六品)每员银八两(内杨虎路远,加银二两)
把总二员,(从六品)每员六两
百总三员(正七品)每员五两
军丁一千二百三十二名,每名银三两
战死士兵的抚恤金是三两银子,最高级的指挥也只是十两银子,即使以当时的物价来看,这标准算高吗?
其实真不高,只相当于士兵两至三個月的军饷而已,到了崇祯朝这个赏赐标准则更低,孙承宗挂帅,组织明军恢复四城,驱逐建奴,叙恢复四城功,孙承宗加太傅,荫一子锦衣卫指挥佥事世袭,赉银五十两、大红蟒衣一袭。
张凤翼时任兵部尚书,总督蓟、辽、保定军务,加太子少保,荫一子锦衣卫指挥佥事世袭,赉银四十两、大红飞鱼一袭。
许如兰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加升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