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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支钢笔,你用它写字,他比毛笔好。”有捷径哪能不走?都是写字的目的,小孩这娇气样子,还指望他成为博学大儒?

“钢笔?是哪个?”

“我背包里的那个,你看过。”

“哦!是哪个啊,就两个的那个?我以为是簪子呢,我说呢,又粗又丑又短,能戴在头上吗?原来是笔。”M.

邵暄:“……”

怎么看什么都想往头上戴戴呢?他小侄子都不这么幼稚了好吗?

“咳咳,没错那个就是钢笔。用它写字……”字不好看的人拿啥写字都丑!

林宝也没管他未出口的话,扭了扭身子又说:“那个笔有两个,我们一人一个好不好?到时候我们一起用一样的笔写字,这样,别人就知道我们俩是一起的了。”

嘿,小孩这头脑中都有情侣笔的概念了?撩人这块你是无师自通啊,他一个大男人有时候都能被他说羞了。偏偏小孩还一脸懵,徒留他一个人在自我怀疑。

“没错!我们一人一个。明天开始,我们就练好不好?”

“嘿嘿,好。我要学习字和武术。对了,相公,我以后给我们缝衣服都做成相同的那种。相公,你以后买衣服,也记得要买成一样的知道吗?相公,你要不要也戴个镯子?看,和我这个一样的。”

这是划地标记啊!撩人还一幅白纸的样子实在让人……

要不是知道他小,而且是真的什么都不懂,他高低……

算了,不想了,越想越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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