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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英国女孩olivia,两人陷入热恋,生下了可爱的乐知时。但幸福的时光太短,十一年前夫妻俩在阿尔卑斯山滑雪,意外遭遇雪崩,双双遇难。
一夜之间,乐知时失去了父母。连飞往英国将他接回来的宋谨,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向一个三岁的孩子去解释这一切。
那时候的乐知时抓着宋谨的袖子,只会甜甜地叫uncle,不懂什么是死亡,什么是寄养。他被带回宋家,从此就在江城生了根。
路口的红灯迫使乐知时刹住单车。早上起得太猛,人还有点飘乎乎的,视线盯着红灯上的光点,思绪一跳一跳的,分散开来。昨晚的梦在脑海里只剩下破碎的剪影,好像自己变作小小一团,跟在宋煜的**后头打转,连中文都说不利索,只会缠人。
林蓉总用吃醋的口气揶揄乐知时,说他第一个学会的中文词汇竟然是哥哥。
不过宋煜打小寡言,对谁都不冷不热。好在他虽然不怎么搭理乐知时,却也不会赶他走,任他缠着。只是等他们大了,开始上小学了,乐知时的混血长相就越发打眼。
宋煜本就出挑,又跟着个洋娃娃牌拖油瓶,几乎每天都要应付关于他家事的八卦询问。时间一长,宋煜实在没了耐心,正好后来搬了新家,离开之前的学区和小学同学,他就在升初中之后定下三大条约:
在外不许叫哥哥。
不许一起上学或回家。
不能让别人知道你住我家。
起初乐知时根本无法接受。宋煜升初中和他分开对他的打击就够大了,更别提不能叫哥哥的事。但他一向是个唯宋煜马首是瞻的孩子,守规矩第一名。毕竟比起不被搭理,在外保持距离乐知时还是能接受的。
在乐知时心里,宋煜就像是一个永远立在前面的标杆,从蹒跚学步起他就在后面追逐。宋煜六岁时,他三岁,跟着哥哥跌跌撞撞跑出门,去看搬家的蚂蚁;宋煜十岁,他七岁,第一次和哥哥一起上小学,在公交车上开心到唱歌却被捂住嘴;宋煜十五岁,他十二,大太阳底下举着小电风扇,卖雪糕的老爷爷给了他一个板凳,让他可以坐着等哥哥出考场。他还记得那天他吃了三根冰棒,宋煜并没有发现,并且为了他放弃坐学校大巴,他们打车去吃了小龙虾。
那天的小龙虾特别大,他吃了23个,其中有15个是宋煜给他剥的,因为被嫌弃动作太慢。他记得自己反驳:“虽然我不会剥虾,但是我很会藏对吧,你的同学都没有看到我。”
宋煜却不以为然,“可我一眼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