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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经深了,我静静地坐在床边看着窗外大雪无声的落下。地面厚厚的堆积着大雪,夜空下,灰蒙蒙的一望无际。
这里是魔界,没有阳光,远离光明,天气只分三种:阴天、下雨和下雪。天空永远都被厚厚的乌云压得很低,每次我坐在城堡顶上似乎伸手可及。
我喜欢独自坐在城堡顶上,眺望远方,只有这里才属于我一个人的世界。
自我懂事以来,就没离开过魔界。可我并不是一个魔族,我是巫医族中的墨多医族,一支下等医族。像我这样的小巫医,根本无法生活在势力强大的魔界。
据说几百年前魔皇陛下出战妖界,迷路在幻妖森林,是我的哭声将他们指引出来。见我是弃婴,魔皇陛下觉得我能带来好运,不仅没有吃掉我,反而将我带回魔界养在身边,成为皇子殿下的近身侍女,还亲自带我修炼医术和灵力,我虽然是个下等医族但也掌握了很多疗伤的能力。
魔皇陛下的偏爱让我不断提高灵力,但也惹来了其他人的嫉妒。魔族本来就是一个高傲的种族,他们崇尚武力,以战斗力高者为尊,仇视妖族,视医族如蝼蚁,耻于与医族为伍。魔族是天生的战斗民族,他们的痛觉非常迟缓,自愈力超强,肾脏外露都可以自愈。让医族疗伤,简直就是他们的耻辱。
可想而知,我在这里并不受欢迎。不少魔族认为我伺候皇子有损皇族尊严,更大多数魔族是真心的想杀我,因为他们的本性就是食异族。
低级魔族和妖族可以靠吞食来提高战斗力,我曾经亲眼看到皇子的死侍张开血盆大口吞食妖族的情景,那画面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下一刻,他又恢复成俊美的容貌,毕恭毕敬地退到皇子身后,好像刚才那一刻只是我的错觉。
魔族的外形并不全像人类想象的那样可怕。只有下等魔族才会相貌丑陋,面目可憎。
上等魔族除了与生俱来的战斗天赋,还生得一副好皮囊,他们在平常的日子里都是人类的样子:五官深邃,褐发褐眸,身高平均都在一米九左右。为了能发挥战斗优势,男女均身材精壮腿长,在人类眼里绝对是一等一的俊男美女,只有在燃烧大量魔气的情况下他们才会进入战斗模式,恢复成魔身,神经自动切断所有痛觉,所谓魔身就是他们本来的样子。魔身状态下,他们的战斗力将瞬间提高十倍。
魔界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魔皇身为魔族的统治者,实力自然深不可测,我曾经见过魔皇释放魔气,
瞬间杀死一群人。
不然怎么仅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