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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东方烈那看似笨拙的十根手指,就扎出一个有长有短、层次分明的华丽羽冠来。

皇金的羽毛冠,由几百根黄金鸟的羽毛,结结实实编织而成,又蓬松,又厚重,又有王者气概。

好一件漂亮羽冠!

“汪!”黑狗大叫一声,一溜烟儿跑了过来,摇着尾巴,欢喜道,“跟本皇气质真配!我要戴,本皇要戴,快给本皇戴!”

“你起开!你哪里有资格戴!”

东方烈一脚将黑狗踹开,站起身来,双手托住黄金羽毛冠,望向叶清风,一脸郑重开口道,

“这样的羽毛冠,当然是给我们英雄加冕。

在我们蛮族部落,羽毛是勇敢的象征,是荣誉的标志。

头上羽毛越多,就越彰显英勇无畏,就越是受族人尊重爱戴。

你救我于火海,便是我心中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今日,我便把这羽毛冠赠你,聊表心意,且从今往后,与你做生死兄妹。你有难,我定豁出性命,前去救你。”

叶清风肩头一晃,变作于东方烈同高,双手接过那羽毛冠在手,郑重戴在了自己头上。

小小的脑袋,顶着大大的黄金羽冠,把小脸都衬得金光闪闪,看在柳精眼里,当真是可爱至极。

在柳精心里,这世上,再也没有比它家主人,更漂亮美丽的小孩子。

看看多美的羽冠,多漂亮的小孩子。

那顶羽冠上,最长的那几根黄金羽毛,都垂在了地上,更是显得羽冠大气华贵。

柳精很欣赏东方烈的手艺,并打算自己也偷偷学会,再给自家主人一个惊喜。

它识字修炼功法不行,但绝对是个有天份的手艺人。

叶清风抬手,在身前凝出一个水光镜,对镜一照,果然是认同东方烈这门手艺。

“这羽冠跟你很配,我目心中的勇士!”东方烈真诚赞美出声。

在东荒这些年,也逐渐接受了东荒的审美,尽管内心深处,他还是觉得,南岭那些小麦肤色的女娃娃,更可爱一些。

抬起白玉般的胳膊,摸了摸头上那柔软羽毛,叶清风目露了几分欢喜,终于改口夸赞道:

“你还是挺会聊天说话。”

东方烈咧嘴,露一口白牙,朗声大笑道:“分人,分人。你是我妹子,不管你今后能否真正长个,哥哥都会护你。”

“哥哥?”叶清风头戴华丽羽冠,眼神突然有些黯然。

“怎么,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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