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日久生情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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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三少爷虽曾为首富家少爷,却是出名的心疼银子。
或者换个一个说法,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抠门。
因为他挑起家里重担的时候,正是沈家走下坡路的时候,既要保证沈家的脸面维持生意,又要尽可能的减少支出,恨不得一文钱分两半花。
他曾经沉迷金玉楼这种地界流连忘返,现如今几年都没去过那里。
这是一个连嫖都能硬生生戒掉的嫖狗,可见其心疼银子的程度。
可他对景越却很大方,三百两银子的长枪质地已十分不错,也足以展示他的慷慨,可他依旧选了这条最贵的。
这里有报答的意味,因为景越仅仅在青蛇帮这件事上,带来的收益就远远超过一千两,可是他清楚,这种意味并不浓厚。
他只是觉得景越这个人就该用这么好的枪,于是就咬咬牙买了。
其实家里的老人早就发现了一点,那就是三少爷的抠门是对外的,对家里人从来不。
别看他经常和妹妹沈露吵架,而沈露一旦说想买什么,他嘴上骂骂咧咧说对方败家,结果要不了两天准会把对方想要的东西买回来,还是买的力所能及的最好的,一边骂一边让人送过去。
沈云罕见的大方一次买了一柄枪送人,说不肉痛那是假的。
他肉痛得厉害,因为他和同道中人王余有相似的想法,这要是能节约个五百两,那得去听多少次曲儿。
他已经多久没听曲儿了?
可想到是景越,他又淡然了,这和面对沈露时的状况很像。
也许是因为那个赌约,也许是因为同桌吃饭吃得多了,他不知不觉间把景越当成了自己人,当成了亲哥,只是他自己都没不知罢了。
而这边的景越同样情绪复杂。
他是真没见过多少银子的人。
因为他的银子从来揣不热就拿去买药了。
他能在老家吃上几年药,那真是家里把能卖的全卖了,这也造成了他除了吃药什么都很节俭的习性。
这一下子得到一条千两银子的枪,他只觉得挺有份量,各种意义上的。
这种感觉,就像一个姑娘省吃俭用吃泡面,希望能攒点钱买一只小电驴改善上下班通勤,结果忽然有一个认识的男人悉心的送你了一套离公司很近的房子一样,你确定不会多看对方一眼?
得亏三少爷沈云是个男的。
......
一连数日,景越靠着绑定圣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