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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米处理完多尔奇·马尔斯的案件,继续沿途低诉巡逻,顺便返回警局,后半夜吉米在警局待命,没有发生严重事故需要出警,他也乐得轻松。
早上交班时间到,吉米返回了家里休息。
由于轮班,他这一周都是夜班,白天睡觉到下午,然后出门找了些吃的。这种夜班导致白天也做不了什么事,相当于只是睡觉休息的时间,吉米也没有给自己安排练枪之类的活动。
到了晚上,吉米再次返回警局,开始第二天夜班。
做夜班警察其实挺无聊的,美国绝大部分野外路段都是没有路灯的,有路灯的主要是城市、城镇及附近的路,出了镇子到了野外,基本上就只能靠自己的车灯来识别了。顺带一提,洲际高速公路也是大段大段的没有路灯。
对于吉米这种新手,需要累积经验的巡警来说,最容易办的小案子还是在十字路口附近守株待兔,尤其是午夜。如果开罚单有提成的话,估计巡警们晚上都来路口蹲守了。
蹲守还有一个好处,在路口方便根据调度中心的通知迅速出发,各个方向基本都畅通。
现在还不到晚上9点,挺早的,吉米打开警灯,没有开警笛,就是为了给路上的司机提个醒,这里有警察,开车注意点。如果司机看不到警灯,故意闯红灯或者其他的违章行为,就别怪自己心狠手辣了。
美国警察有比较大的自主权,违规行为开不开罚单靠警察自行判断,如果遇到警察心情不好,大姨夫来了,那就算你倒霉,抓不到交通违规,也能拦停说你车窗贴膜透光度不够,给你检测一下,八成要倒霉。
吉米在路口蹲守了一個多小时,只开出了一张罚单,摩托车闯红灯左转,其他的基本都是小问题,口头警告一下,就放人走了。
顺便说一下,2000年的时候,警车还没有普及行车记录仪,警察也没有随身的警用执法记录仪,手机也没有录像功能,如果不是运气不好被公共监控系统拍到,基本上只能靠相机+录像机来记录违规信息。吉米的装备包里有一个相机,但是那个是用来记录犯罪现场用的,不是用来抓拍路上的违规车辆的。他也没有雷达测速仪,基本上纯粹靠眼睛来识别,是否需要开警车去拦停。
停车时间比较长,吉米开车进入一条双向两车道的小路开车,压着35mph的速度,所有从后方超车的,都是超速,这样判断比较准确,并且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