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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意削掉他几根手指头。但情况和自己想的差不多,伸手不打笑脸人,哪地儿都八九不离十。伸手戳了戳抓着自己衣服的手道:“你先把我放下来。”
尔朱硕顿了顿,没缘由的竟然真的把她放下来了,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薛凌又塞了一粒奶驼子在嘴里,鼓囊着腮帮子道:“我第一天来,不知道去哪玩,回去太早也睡不着。咱俩既然认识了,我跟着你有什么不对?”
她说的理直气壮,似乎真有那么回事,摇头晃脑的样子像只小狐狸似的。尔朱硕从未去过汉人的地头,这会却蓦地想起书上说的那些汉人狡诈。打又打不过,他抬脚要走。认识是认识,这个认识又不是什么好交情。鲜卑人之间也有两个男人看上同一个女奴隶的情况发生,大多就是光明正大打一场决定谁带走了。但他掂量了一下,自己一个人好像打不过薛凌,今天还是不要多做纠缠。
薛凌见他要走,也抬着脚跟的寸步不离,道:“你为什么要走,你喜欢的女人我也喜欢。在我们汉人那,这叫意气相投,就是说我们俩人应该成为朋友才对。”
尔朱硕从未听过这等诡异道理,完全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在自己的文化里好像是不太可能。将信将疑又觉得新鲜,竟没再赶薛凌走。
薛凌还在继续胡天胡地的扯,鲁伯伯说的对啊,胡人大多是狗脑子,转不过什么弯,实在比京里那群人好应付多了。两人走了好长一段路。一开始还是薛凌说的多,尔朱硕扯着一张脸听。到最后,竟然忍不住同薛凌说起话来。问的无非是从哪来,来干嘛。
薛凌一边编着自己的谎,一边三下五去二把尔朱硕的事儿套了个八九不离十,知道这蠢货是个异姓王家的三世败家子。不禁感叹鲜卑是真的起来了,国富,才会有世袭一说。不然大家都要拼命找口饭吃,哪有人能坐享其成。
直走到王宫附近,尔朱硕才说:“你不能再跟着我了,王宫不是外邦人能进的地方”。他语气已经好了很多,想着此事就这么算了,明天也懒得再去找此人晦气,也许他说的是真的,汉人就是这么交朋友。自己虽然没多喜欢汉人,但来做生意的,也没必要往死了逼。
薛凌自然说自己是宁城的,跟着父亲过来做点胡商生意,大抵要呆上七八天。因为是第一次过来,贪新鲜,不想成日里与长辈们呆一起,偷溜着一个人来玩的。
听见尔朱硕说要走,薛凌便从身上摸出一柄精致